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給付遲延與契約之解除
作者 劉姿汝
中文摘要 A土地為甲、乙、丙、丁所公同共有。甲、乙、丙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之同意,將A土地以九百萬元賣與B。在契約書中載明契約簽定時,買受人必須簽發面額三百萬元之本票三張各交付給甲、乙、丙。甲等三人隨後即檢附與B簽訂之契約書,發函通知丁是否願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丁表示願意,因此甲、乙、丙與丁就該契約內容達成合意而成立買賣契約,甲、乙、丙自得請求丁給付上開票。因尚未收到丁之給付,於是甲等三人催告丁於函到十日內給付票款,逾期不付即解除契約。丁逾十日未為給付,甲、乙、丙主張確認與丁成立買賣關係,因解除權之行使已不存在。
起訖頁 12-14
關鍵詞 給付遲延催告契約解除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1402 (136期)
DOI 10.3966/168473932014020136003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