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受讓執行名義債權之執行 |
---|---|
作者 | 王寶輝 |
中文摘要 | 本票執票人A取得法院准予對發票人B強制執行之裁定,將本票債權讓與C,C受讓上開本票債權後未另對B聲請法院准予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亦未對B為上開債權讓與之通知,即執A對B本票強制執行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對B強制執行,執行法院以C受讓A對B之本票債權未通知B之前,不得以A對B之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對B強制執行。 |
起訖頁 | 36-38 |
關鍵詞 | 執行名義、執行當事人、債權讓與、觀念通知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2 (13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3120134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