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王瑪莉小姐的煩惱──認領不須以血緣關係為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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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昭辰 |
中文摘要 | 王瑪莉小姐先前認識某巫姓富商,並進而懷孕,但不久兩人分手,並隨之認識另一煊姓已婚富商。幾個月後王瑪莉小姐產下一女,雖然其明知該女是巫姓富商所生,但卻仍要求煊姓富商必須認領,煊姓富商基於負責任的心態,遂認領之,並亦常常探望該女。 直至小孩五歲,煊姓富商越發覺得長的並不像他,遂漸漸懷疑,小孩的生父應是巫姓富商才是,遂向家事律師尋求諮詢。為求小孩有正當人格發展的可能性,王瑪莉小姐向煊姓富商表示:「如果你真的是好人、好父親,就應該好人當到底,繼續當女兒的父親」問:煊姓富商的認領是否有效? |
起訖頁 | 15-17 |
關鍵詞 | 認領、血緣、收養、人格利益、撤銷認領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2 (13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3120134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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