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不法管理所生利益與費用之返還 |
---|---|
作者 | 林誠二 |
中文摘要 | 甲擁有雞血石一枚(市價五萬元),視為家傳之寶,不願轉售他人或為其他處分,甲之友人鑑賞家乙得知此事感到甚為可惜。某日,乙至甲家拜訪,甲因故外出,乙遂趁此機會取走該石,乙返家後雇人耗費一個月將該石雕刻為觀音佛像,其價格因此亦增至二十萬元。事後甲發現該石為乙竊取之事,遂向乙請求返還該佛像或至少應賠償二十萬元,乙則主張其僅需返還甲五萬元,尚且甲應補償乙為雕刻佛像所支付之工作費用三萬元。試問誰之主張有理由? |
起訖頁 | 12-14 |
關鍵詞 | 不法管理、侵權行為、添附、費用返還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2 (134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3120134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