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應有部分抵押權於共有物分割後之存續方式
作者 温豐文
中文摘要 甲、乙共有一筆土地,面積一百平方公尺,甲、乙之應有部分分別為十分之九與十分之一。設甲向丙貸款新臺幣(下同)六百萬元,乙向丁貸款一百二十萬元,各自以其應有部分分別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嗣後甲對該共有土地與乙因協議分割不成,而訴請法院裁判分割,法院考量若為原物分配,乙所分得部分將成為畸零地,無法有效利用,因而判決該地全部歸甲,並命甲補償一百五十萬元給乙。請問丙、丁之抵押權如何存續?
起訖頁 15-17
關鍵詞 應有部分抵押權共有物分割抵押權物上代位性權利質權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1311 (133期)
DOI 10.3966/168473932013110133004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