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公司社會責任的實驗品──美國社會型企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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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An Experiment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 Legal Structure of U.S. Social Enterprises |
作者 | 易明秋 |
中文摘要 | 二○○○年代中期後,美國公司社會責任運動出現了新趨勢,數種混合營利與公益的新商業組織透過州法出現。其中為較多州採用者,一種稱為低獲利有限責任公司,一種稱為福祉型公司。前者法律要求公司要顯著地促進公益,後者要求促進公益至少是公司的目的之一。本文嘗試從美國社會責任的歷史與慈善事業對社會的貢獻價值為經,以現行美國法制為緯,介紹並評論這兩種商業組織的內容、功能、效應與爭議,並輔以其他社會型企業類型的說明。筆者發現美國這種由下而上、地區型、社區型、草根型的社會創業模式,在臺灣已具輪廓,政府應思考立法以鼓勵發展。 |
起訖頁 | 59-144 |
關鍵詞 | 公司社會責任、社會型企業、低獲利有限責任公司、福祉型公司、彈性目的公司、計畫相關投資、B公司、福祉報告、第三人標準、社會責任報告、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social enterprise、lowprofit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benefit corporation、flexible purpose corporation、program-related investment、Bcorporation、benefit report、third-party standard、social report |
刊名 | 成大法學 |
出版單位 |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成大法學編輯委員會 |
期數 | 201312 (26期) |
DOI | 10.3966/168067192013120026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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