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跨國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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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賴淳良 |
中文摘要 | 本文認為憲法、兩人權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基本人權之規定,應落實適用於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選法規則。涉外民法第46條有關婚姻成立要件之規定,也應朝向保障同性婚姻結婚自由的方向變革。至於結婚之後的家庭生活權保障,則應從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衡酌與國境管制後,審視境外結婚面談制度之合憲性。 |
起訖頁 | 132-145 |
關鍵詞 | 跨國同性婚姻、婚姻自由權、家庭生活權、境外結婚面談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8 (31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15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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