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Uber司機之勞工身分認定研究──以美國加州法為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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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謝享穎 |
中文摘要 | 數位平台將勞動力彈性化並商品化,使平台工作者之勞工身分難以認定,為勞動保護帶來嚴峻挑戰。為此,本文以Uber司機為對象,參考相對我國較多討論及判決之美國法,先說明聯邦法上區分受僱人及獨立承攬人之二大判斷標準,並分析截至2020年12月為止之部分加州法院、行政機關就Uber司機身分之個案認定,以及Assembly Bill No. 5(AB5)法,再比較探討我國勞工身分認定之學說、實務及勞動部之行政指導,文末提出本文對於勞工身分認定於程序及實體上之看法及建議,以分析我國Uber司機是否具備勞工身分,希能作為我國勞工身分認定之參考。 |
起訖頁 | 97-121 |
關鍵詞 | 平台經濟、從屬性、控制權、經濟現實、Assembly Bill No. 5(AB5)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6 (31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13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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