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契約上之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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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聰富 |
中文摘要 | 本文探討契約上承諾的方式,及承諾的生效時點。承諾固然以明示的方式居多,但在相對人以某種行為表示承諾時(如履約的準備行為),何時構成意思實現,以及意思實現是否以相對人具有承諾意思為必要,本文提出各國法的判斷標準,作為參考。又於相對人單純沈默時,何時構成相對人拒絕承諾之義務,而使相對人之沈默成立契約,各國案例值得借鑑。再者,實務上發生的「制式文件之戰」,本文檢討最後一擊理論與剔除理論之爭議。此外,英美法上的承諾發出主義,理由何在,何時適用之,本文予以一併檢討。此外,本文針對承諾之方式及生效時點,提出其他各國之不同立法例,足供我國法規定之比較參考。 |
起訖頁 | 34-47 |
關鍵詞 | 承諾、意思實現、沈默、制式文件之戰、確認函、到達主義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6 (31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13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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