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商業訴訟之合併審判與爭點整理 |
---|---|
作者 | 許士宦 |
中文摘要 | 為迅速、妥適、專業處理商業紛爭,商業事件審理法就商業訴訟之審理,更加貫徹集中審理制度,關於商業訴訟事件相互間及其與民事訴訟事件間之合併審判制度,既擴張其合併之範圍,又限縮其合併之時程,適度擴大商業訴訟程序解決紛爭之功能;關於商業訴訟事件之爭點整理,既強化當事人有關事證理由提出之訴訟促進義務,並加重法院有關事證法律曉諭之闡明義務,迅速充足一貫性審查及可證性審查,以促進訴訟程序並充實本案審理內容。 |
起訖頁 | 6-27 |
關鍵詞 | 集中審理制度、合併審判制度、闡明義務、一貫性審查、可證性審查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3 (31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1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