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想像競合之數罪一部受偵查機關發覺後自動供述未發覺之他部犯罪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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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士軒 |
中文摘要 | 行為人以一行為觸犯數罪名,所涉數罪有想像競合關係時,若其中一部分犯罪先經偵查機關發覺,行為人再就他部尚未受發覺的犯罪主動供述時,就該未被發覺部分之罪是否有自首規定的適用,向來的實務是以否定說為主流,但是最高法院透過本件大法庭裁定針對此一問題採取肯定說的立場,值得關注。本文從實務理論發展的觀點定位本件,嘗試掌握其意義,並對本件裁定加以評釋。 |
起訖頁 | 141-163 |
關鍵詞 | 想像競合、裁判上一罪、自首、發覺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2 (307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07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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