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真品平行輸入與商標權耗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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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如琪 |
中文摘要 | 所謂真品平行輸入乃指未經內國商標權人同意而輸入合法貼附相同商標之商品,耗盡原則是指附有相同商標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市場上流通時,不得再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我國商標法第36條第2項明文國際耗盡原則,而在內外國商標權人非同一人,且附有註冊商標商品第一次投入外國市場乃未經內國商標權人明示或默示同意時,應考量內國商標權人是否已建立自己的商譽,使消費者能區辨其所表彰之商品服務來源與外國商標權人不同,以判斷是否有該條項之適用。至於所輸入之商品「品質」是否相若,應不影響是否允許真品平行輸入之判斷。 |
起訖頁 | 116-135 |
關鍵詞 | 商標、真品平行輸入、耗盡原則、商標功能、屬地主義、品質保證、表彰來源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0 (30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05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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