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德國受羈押被告干預措施之訴訟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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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士帆 |
中文摘要 | 我國新羈押法在2020年7月15日生效,其第102條落實受羈押被告有權利即有救濟之訴訟權。比較法上,德國羈押被告干預措施之訴訟救濟在2010年通盤革新,對維持羈押目的或看守所秩序之干預措施的訴訟救濟,因屬聯邦立法權,德國統一規定在刑事訴訟法(StPO)第119條、第119a條,對法院裁定並得抗告,因此,對看守所維持秩序之干預救濟不再適用法院組織法施行法(EGGVG)第23條。不論是為了維持羈押目的或看守所秩序而來的干預,在押被告之訴訟救濟均以德國刑事訴訟法為一體化依據。 |
起訖頁 | 33-48 |
關鍵詞 | 羈押法、羈押執行、訴訟權、司法救濟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0 (30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05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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