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機器人懂你?──論理財機器人能否履行適合性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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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江朝聖 |
中文摘要 | 理財機器人近年來快速成長,因為其收取低廉的手續費,並提供更簡單、方便的方式供人們管理資產。下載智慧型手機之應用程式並回答一些問題之後,理財機器人使用演算法分析這些答案,最後給予使用者一些投資建議,這是理財機器人運作的方式。然而,當投資人使用理財機器人時,他們也面臨風險。理財機器人對客戶負有受任人義務,如同自然人投資顧問一般。受任人義務包括注意義務與忠實義務。當理財機器人對客戶推薦投資策略與商品時,必須確保該等策略與商品適合於其客戶,此即為適合性義務,是注意義務之一環。然而,理財機器人只從問卷的答案中了解其客戶,它們真的了解客戶嗎?本文先從美國、歐盟與臺灣之投資顧問法律探討適合性義務之內涵,接著檢視理財機器人如何履行其任務。事實上,理財機器人並不如自然人投資顧問般地認識客戶,因為其只透過問卷了解其客戶,所獲資訊有限。因此,理財機器人提供給客戶的投資建議並非客製化或個別化的。本文認為理財機器人只是透過將客戶分類並配合相對應的產品。採用此種方法,理財機器人可以履行適合性義務。然而,應向客戶揭露理財機器人之此項限制。 |
起訖頁 | 80-100 |
關鍵詞 | 理財機器人、受任人義務、注意義務、忠實義務、適合性義務、投資顧問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9 (304期) |
DOI | 10.3966/10255931304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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