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律解釋的兩個世界 |
---|---|
作者 | 賴英照 |
中文摘要 | 依大法官相關解釋的意旨,行政機關發布命令,其內容「不得逾越母法文義可能之範圍」,否則可能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無效。另方面,法院適用法律,固然以遵守文義為基礎,但逾越文義範圍而為司法造法的情形,亦頗為常見。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文義,司法判決則在遵守文義或司法造法之間自由選擇,就法律適用而言,形成兩個不同的世界。2022年1月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對於沒有法律漏洞,仍然以類推適用或其他方法進行造法的判決,憲法法庭是否以審查行政命令的標準加以檢驗?這個問題,攸關未來法制的發展,值得關注。 |
起訖頁 | 45-63 |
關鍵詞 | 法律解釋、法理、實質董事、裁判憲法審查、法律保留原則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8 (30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20080303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