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AI倫理準則及其對臺灣法制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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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麗卿 |
中文摘要 | AI的發展與運用,人們既喜且憂,因為AI帶有各種可測與不可測的風險。討論AI倫理的意義何在?本文認為,這是為了將來AI的法律政策提供思考資源,為將來的司法判斷提供解釋方向。目前各主要工業國家與跨國的科技企業,已經清楚意識到AI的研發所要兼顧的倫理原則,並訂有符合AI發展與應用的倫理準則。這些倫理原則雖略有不同,但基本精神卻是一樣的。「安全信任」與「以人為本」是最為重要的兩項倫理原則。臺灣在發展AI的同時,注意到了國際間AI的倫理原則。已經公佈施行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曾經擬議的「AI倫理基本法」、科技部的「AI科研指引」都融入了國際AI倫理原則。本文最後以自駕車為例,說明自駕車所應注意的倫理準則。 |
起訖頁 | 97-117 |
關鍵詞 | 人工智慧(AI)、AI倫理準則、無人載具創新實驗條例、AI科研發展指引、自駕車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6 (301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20060301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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