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更生程序的「不能清償」──兼論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消債更字第223號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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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鄭有為 |
中文摘要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消債更字第223號裁定對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中「不能清償」或有「不能清償之虞」的見解,造成「更生不能」的現象,反應了目前我國法院實務上對於債務人更生聲請的普遍嚴厲態度。本文嘗試從我國破產法的「不能清償」、公司法的「重建更生可能」標準,以及美國聯邦破產法第301條的角度,論述法院在本裁定中駁回當事人更生聲請的理由,或和現代破產法理念有所隔閡之處,以期在未來提供法院實務審判上的參考。 |
起訖頁 | 102-112 |
關鍵詞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破產法、更生程序、不能清償、不能清償之虞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12 (29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91202950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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