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證券交易法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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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賴英照 |
中文摘要 | 證券交易法制定於1968年,目的是為實現憲法發展國民經濟的基本國策。半世紀以來,臺灣的股票市場對經濟發展貢獻卓著,但許多員工仍處於長期低薪的困境,均富的目標依然是未竟之業。朝野應有更積極的作為,突破困局。證券交易法的制定,取代當時管理資本市場的行政命令,代表政府健全法治的努力。經過半世紀的施行,證交法的規範顯現許多缺漏不足,司法判決亦頗多分歧。主事者應善用專業人才,通盤檢討修正證交法,以健全證券市場的管理法制。 |
起訖頁 | 5-26 |
關鍵詞 | 國民經濟、員工低薪、櫃買中心、有價證券、授權明確性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10 (29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9100293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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