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涉家庭暴力事件與調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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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鳳仙 |
中文摘要 | 關於涉家暴事件是否應該適用調解制度問題,迄無定論。許多人認為只要對家庭暴力被害人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調解制度仍可適用於某些涉家暴事件。各國對於涉家暴調解案件所採取重要處理方式包括案件篩選、被害人保護措施、訓練調解員、訓練律師等。 我國民事及家事法規對於涉家暴之調解案件仍有不少規範漏洞與缺失,可以參考外國立法例及運作實務,在民事法規增訂相關規範,對於民事及家事調解事件訂定更明確篩選規範或製作篩選手冊,於民事及家事法規明定調解員應接受家庭暴力訓練課程之時數及內容。 調解員應在整個調解程序中進行案件審查或篩選,如認有家庭暴力時應採取權力平衡及被害人安全保護措施,以保護被害人權益及成立公平適當調解方案。 |
起訖頁 | 106-128 |
關鍵詞 | 家庭暴力、涉家暴事件、調解、篩選、訓練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2 (27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8020273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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