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採用「爭議裁決委員會」解決工程契約爭議之探討 |
---|---|
作者 | 顏久榮、黃立、顏玉明、王明德、王聖惠、李建中、姚乃嘉、曾惠斌、廖義男 |
中文摘要 | 今天在這裡學習所得將作為工程會未來在採購法方面修法的方案與建議。過去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每年受理的申訴案件約是一千一百到一千二百件;其中工程類調解案件約有五百三十件到六百七十件左右,在九十六年至九十八年更因為物價波動的原因提升至一千一百多件。若包含程序終止在內,工程類調解案件調解成立比例約佔百分之六十五;若調解委員調解時有提出建議方案,則調解成立的比例約為百分之八十五至百分之九十。 |
起訖頁 | 180-195 |
關鍵詞 | 工程契約爭議、裁決機制、爭議裁決委員會、爭議審議委員會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9 (268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7090268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