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我們是否需要商事審判權?(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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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瑋佑 |
中文摘要 | 各位女士、先生,本次來訪對我而言是莫大之光榮,此不僅因為我有幸在本年度第二次造訪貴院,更由於我能獲邀對於臺灣正在進行之司法改革發表意見。如您所知,我從事法院組織法之研究多年,其中,我特別關注司法權的內部分支及職業法官與平民之角色等問題。因此,我非常樂於接受您榮譽且友善的邀約,來此發表演講。 以下首先指出為設立商事審判制度所可能參考之典範(貳)。其次進一步介紹所謂「德國式」之商事法庭(參)。最後將探討商事審判權之必要前提條件與未來展望(肆),此自當引發後續之熱烈討論。 |
起訖頁 | 169-179 |
關鍵詞 | 商事法院、平民法官、職業法官、商事法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9 (268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7090268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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