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製法界定物請求項之解釋與明確性要件──從日本最高法院二○一五年六月五日判決談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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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皓芸 |
中文摘要 | 目前各國的專利審查實務,普遍承認製法界定物請求項的記載方式,惟就製法界定物請求項的解釋是否僅限於依該製法所製之物,則見解不一。對此,日本最高法院判決推翻過往的實務見解,從明確性要件的觀點,限縮製法界定物請求項的容許性,並明確宣示無論於專利申請或侵權認定時均應採同一物說。本文對本案內容、影響及後續發展予以分析檢討,並嘗試釐清我國實務應如何處理製法界定物請求項的解釋,以及其與明確性要件的關係。 |
起訖頁 | 158-177 |
關鍵詞 | 製法界定物請求項、申請專利範圍、界定申請專利之發明、請求項解釋、明確性要件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1 (26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7010260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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