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之法理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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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清秀 |
中文摘要 | 在全球化經貿活動中,為維持租稅中立性原則,應避免重複課稅。又為維持公平課稅原則以及課稅主權行使之公平分配原則,相關租稅負擔應避免租稅規避及逃漏稅,並使各國公平分享稅收,因此各國簽訂國際租稅條約,以防止重複課稅及規避租稅稅或逃漏稅。依循上述模式,兩岸簽訂防止雙重課稅以及稅務合作協議,也可以使雙方經貿活動與國際接軌,避免重複課稅,故有助於經貿文化交流,使雙方貿易經濟活動更具有國際競爭力,藉由兩岸共同互助合作,促進經濟活動發展,增進兩岸人民福祉由對立而邁向互惠合作方向,使兩岸關係進一步正常化,值得高度肯定。 |
起訖頁 | 106-122 |
關鍵詞 | 租稅協議、兩岸租稅協議、雙重徵稅、稅務合作、實際管理機構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12 (259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6120259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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