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從憲法正當法律程序檢視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簡評釋字第七三七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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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朝義 |
中文摘要 | 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是否可以「提前」在偵查羈押程序,獲知不利之證據資料,進而對於相關羈押之指控進行防禦,現行法係採「全面否定」的立場,此乃凸顯出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旨趣在現行法制運作下呈現出不足之處。本文思考在於,為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如何落實於羈押訊問程序,乃至於司法實務具體操作、解釋法律時,如何突破法律的文義,體現憲法人權保障的理念,最後提出如何在有效發現真實下,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的偵查中閱卷權。 |
起訖頁 | 155-162 |
關鍵詞 | 閱卷權、羈押審查、羈押理由、正當法律程序、違憲審查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11 (258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6110258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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