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歐盟2015/412號修正指令之基改作物的「自主退場」機制評論(上)──歐盟成員國的合法轉圜空間(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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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董保城、童子斌 |
中文摘要 | 本文原文為二○一四年十二月德國食料與農業部官方對於修正歐盟基改作物開放種植指令的自主退場機制法律意見鑒定書,由德國波昂大學國際暨歐盟經濟法專家Herdegen教授及首席學術助理Kalla撰寫。對於歐盟基改作物種植新修正指令2015/412號的基改作物自主退場機制,作者認為新的自主退場機制不會和現有的歐洲食品安全公署(EFSA)基於科學原則而來的風險評估有所衝突,而是以與風險評估較無衝突的迫切性理由,如環境政策目標、都市與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社會經濟的影響、避免基改作物影響其他產品、農業政策目標、公共秩序或其他情形作為基改作物從歐盟成員國退場的原因。這一方面避免了EFSA風險評估在相關爭議可能出現的矛盾,另一方面則使成員國可基於地域特殊性而對基改作物開放種植與否的問題有更多的自主轉圜空間。為避免讀者混淆,除有必要外,本文將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以前的歐洲經濟共同體規章、指令【(Richtlinien (EWG), Verordnung(EWG)】及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前的歐體指令、規章[Richtlinien (EG),Verordnungen (EG)],一律改稱歐盟指令、歐盟規章,理由在於現行歐盟法這些過往指令規章均可適用於現今歐盟,且修法時,一部分在歐體時期修正,一部分在歐盟時期修正,翻譯上會造成讀者混淆,有礙理解,是以統一稱之。 |
起訖頁 | 209-226 |
關鍵詞 | 自主退場機制、迫切性理由、EFSA 的風險評估、地(區)域特殊性、共存措施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608 (25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608025501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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