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再論申請專利範圍解釋之方法論——定性為法律問題之風險及內外部證據區分之實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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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哲倫、李素華 |
中文摘要 | 發明之原動力來自於產業界第一線的觀察及改良,然目前我國慣行之實務將申請專利範圍定性為法律問題,跳脫辯論主義之拘束而由法官職權處理,輔以嚴格界分內、外部證據,以致於大幅減少專家證人參與法庭活動之機會,凡此皆易導致法院處於與產業真空之狀態下,以純書面之形式進行解釋,不利於妥切追求申請專利範圍之真正客觀意義。適當利用外部證據之專家證人以瞭解專利背景知識,應值我國法院參酌。 |
起訖頁 | 248-260 |
關鍵詞 | 申請專利範圍解釋、職權主義、辯論主義、內部證據、外部證據、專家證人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5 (24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5050240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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