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德國醫療契約債編各論有名契約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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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侯英泠 |
中文摘要 | 醫療爭議日漸增加是國內外共同之問題,但增加醫療提供者之法律責任,不一定符合疾病風險與過失風險之公平分配,又有防禦性醫療之問題,因此每個國家皆積極思考如何解決。北歐國家採醫療過失補償制,德國則將醫病關係,回歸契約信賴關係,也否認醫病關係可以類比消費關係。因此在二○一三年將醫療契約明文規定於民法債編各論,讓醫療契約成為民法有名契約之一。當醫病關係回歸契約關係時,醫病間之法律關係,則建構在彼此平等與信賴關係,從而醫病間之契約義務,不再僅是醫療提供者對病患,相對地病患對醫療提供者也有協力配合醫囑之義務。 |
起訖頁 | 169-184 |
關鍵詞 | 醫療契約、說明義務、給付義務、醫療疏失揭露義務、醫療資訊揭露義務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5 (24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50502400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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