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債務清理法制之新進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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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許士宦 |
中文摘要 | 司法院最近提出債務清理法草案。該草案是破產法制定施行後八十年來最大幅度之修正,既因應自然人、私法人及公法人等主體屬性之不同,分別就其倒產處理,建構適合其特性需求之債務清理制度,且對現行和解、破產及重整等程序進行增修重編,並新設公法人債務清理制度及國際倒產法制。為使各該程序確能達成債權人集團性滿足之最大化、公平化及債務人事業或經濟生活之重建更生等制度目的,草案就和解、破產及重整之債務清理實體法及程序法均為大肆改革。 |
起訖頁 | 61-81 |
關鍵詞 | 複數程序型、程序選擇權、程序轉換論、債務清理實體法、並行倒產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5 (24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5050240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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