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我是人,我值得被收養──釋字第七一二號解釋忽略的「平等權」分析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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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廖元豪 |
中文摘要 | 釋字第七一二號解釋,以頗有爭議的「收養自由」為名,將兩岸條例限制收養大陸人民的規定宣告「適用上違憲」。但這個解釋卻忽略了系爭條文僅針對「收養大陸人民」設限制,是一種「原籍歧視」,有違反平等權之嫌。本文即以平等權的角度,重行審查系爭規定,並認為此種以大陸人民為分類標準的規定,大法官應該從嚴審查並宣告違憲。 |
起訖頁 | 244-261 |
關鍵詞 | 平等權、原籍歧視、收養自由、大陸地區人民、兩岸關係條例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4 (239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5040239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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