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專利複合之專利權價值分攤與損害賠償──以智慧財產法院一○一年度民專上字第四號判決為例 |
---|---|
作者 | 沈宗倫 |
中文摘要 | 本案雖從事實方面觀察,僅是「附隨銷售」的專利侵權類型,主要的爭議在損害賠償範圍之決定,究竟是要以侵權物(「胎緣固定裝置」)為計算基準,抑或適用完全市場價值法則之法理,以附有胎緣固定裝置的輪胎為中心,計算損害賠償。本文已就完全市場價值法則於專利損害賠償法制下的真正意義,與本案的適用,作一檢討與解析。本文亦對「內納銷售」侵權類型所涉及專利複合的現象,以及損害賠償計算的專利價值分配問題,提出粗淺的觀察與探討。 |
起訖頁 | 221-243 |
關鍵詞 | 專利權價值、損害賠償、複合專利、附隨銷售、內納銷售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504 (239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5040239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