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地方自主立法權之範圍與合法界限(與談意見) |
---|---|
作者 | 陳清秀 |
中文摘要 | 江嘉琪教授所發表「地方自主立法權之範圍與合法界限」之報告文章內容相當精闢本人敬表贊同。並補充與談意見如下。一、中央與地方均權制度:從「事件本質」的觀點考量,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基本上可以根據憲法第一一一條揭示的均權原則去進行。根據均權原則,事務有全國一致的性質者屬中央,有地方之性質者,屬於地方。二、確保「全國統一的最低標準的行政服務水準」,由中央立法。 |
起訖頁 | 95-107 |
關鍵詞 | 地方自治、地方立法權、自治事項、委辦事項、地方立法權之界限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11 (234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110234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