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強制罪之整體不法判斷──從彰化台電施工抗爭案的判決談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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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鈺雄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實務上針對社會抗爭,常以強制罪來追訴,但卻忽略此罪關鍵在於整體不法判斷。社會生活中,強制本來就無所不在,因此,立法技術上必須區分可罰與不可罰的強制,才能避免動輒將人入罪的結果。本文從一則社會抗爭案件出發,分析我國法強制罪的規範結構,尤其是強暴概念及「手段—目的關聯性的整體不法判斷」。此外,本文亦以集會遊行為例,說明強制罪的整體法秩序之規範判斷,必須注意憲法與具國內法效力的國際人權公約對於和平集遊的保障。 |
起訖頁 | 28-57 |
關鍵詞 | 強制罪、手段目的關聯性、非難條款、社會抗爭、集會遊行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9 (232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90232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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