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醫療糾紛請求權基礎、責任主體以及舉證責任轉換之實證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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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俊穎、楊增暐、陳榮基 |
中文摘要 | 本文針對醫療糾紛民事判決進行實證研究,從中所汲取之重要啟示有三:一、請求權基礎:除侵權行為之外,病方也併同主張債務不履行而請求損害賠償,此舉在程序上未必享舉證責任轉換或長時效的優遇,反而在實質面上有顯著降低判賠金額之疑慮。二、責任主體:實務界應將受僱醫師充任被告之歸責模式加以調整,轉向以醫療機構作為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如此才符合比例原則,並能有效促進病患安全。三、舉證責任:法界應釐清民事訴訟法第二七七條之適用領域及操作準則,建立一般法律常規,方能促進法律的可預期性,同時避免法官枉法裁判。 |
起訖頁 | 221-247 |
關鍵詞 | 醫療糾紛、損害賠償、請求權基礎、實證研究、舉證責任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7 (23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70230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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