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以房養老契約--以我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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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曾品傑 |
中文摘要 | 本文觀察臺灣正邁向高齡化與少子化的社會發展,說明引進以房養老法制的社經背景,進而從介紹法國養老金抵押貸款之重要內容出發,分析闡述我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所具有的七大特色:申請人資格須限於無法定繼承人之獨身長者、抵押建物登記之主要用途應為住宅使用、抵押物之價值應不超過社會救助法之門檻、採取強制性的資訊諮詢前置主義、按月領取款項之權利乃一身專屬權、以貸款人終身為契約存續期間、國家承擔高齡者於簽約後發生失能狀況的照顧責任,頗值矚目。 |
起訖頁 | 38-52 |
關鍵詞 | 以房養老、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養老金抵押貸款、最高限額抵押權、經濟安全、全人照護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7 (230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70230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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