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竊盜罪之竊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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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古承宗 |
中文摘要 | 多數學說採袋地理論與日常生活觀點作為商店竊盜之既未遂的評價準據。另亦據此認為,行竊受跟蹤監視,並不影響既遂。但此等觀點忽略了作為竊取核心要素之持有所應有的概念內涵,因而無法合理說明既未遂。本文認為竊盜既遂,亦即持有移轉,應當綜合考慮到個人對物之歸屬關係的變化、行為人擴張與物互動的自由,以及竊取之「(未經)同意」具備累積特徵等原則。 |
起訖頁 | 225-243 |
關鍵詞 | 竊取、侵占、持有、構成要件同意、商店竊盜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5 (228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50228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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