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從「超國界民事訴訟原則」論民事訴訟中法院與當事人之任務分配──「協力」作為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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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沈冠伶 |
中文摘要 | 在當事人與法院之任務分配上,我國民事訴訟法就訴訟標的之特定及事實、證據之蒐集強調當事人與法院,以及當事人彼此間之協力,以期能公平、適時、適正地解決民事紛爭,此與超國界民訴原則之基本精神相符。有關法官之協力,包含訴訟標的之特定及事實、證據及法律上爭點之確認、闡明,以保障當事人之聽審請求權及適時審判請求權,並尊重當事人關於程序之處分權。而當事人之協力不應僅為其義務,本於公正程序請求權之法理,亦應承認是其權利。 |
起訖頁 | 26-52 |
關鍵詞 | 超國界民事訴訟原則、訴訟標的、協力、集中審理、事證蒐集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5 (228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50228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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