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食安偵審實務及修法方向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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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石猛、陳孟嬋 |
中文摘要 | 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有關「標示不實」與「攙偽、假冒」之定義不明確,政府以提高罰鍰、增訂刑罰作為修法方向,實屬無益;執法機關進行扣押、沒收與追繳不法利益,程序未臻嚴謹有與民爭利之情況;再者,法院在損害賠償舉證責任分配上,未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重,與消費者保護法意旨有違。「司法為民,並非祇是美麗的口號」,因此本文將循依法行政、法律保留、罪刑(行政罰)法定主義,針對上開問題提出淺見,以期促進食品衛生相關法制之健全。 |
起訖頁 | 57-74 |
關鍵詞 | 食品安全、攙偽、假冒、標示不實、詐欺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3 (226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30226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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