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地方自治與財政自主‧財政健全──監察院糾正臺南市運河星鑽案在憲法上界限的反思 |
---|---|
作者 | 廖欽福 |
中文摘要 | 長期以來,臺灣關於地方財政之法律課題討論,多是針對收入論為焦點,少部分將支出論與地方權限劃分結合論述,殊不知,地方財政的支出面,以及中間對於財政營運管理是否得當妥適,亦攸關地方財政得以自主與健全是否得以真正實踐,只有地方財政不被扭曲,方有真正的地方自治可言。 本文以監察院一○二年度內正字第○○二○號糾正臺南市運河星鑽案,進行分析討論,認為監察院在對於地方進行監察監督,是否侵害到地方自治的本旨,應該審慎為之;並有賴將來個案的累積與檢討,經由司法院的憲法解釋,形成憲法上應有的界限。 |
起訖頁 | 24-50 |
關鍵詞 | 地方財政、財政自主、財政健全、預算、糾正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2 (22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20225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