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共同之人權標準--談《歐洲人權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跨境刑事追訴 |
---|---|
作者 | Prof. Dr. Sabine Gless、王士帆 |
中文摘要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臺灣已取得直接之國內法律效力,該公約之刑事程序權利也就適用於臺灣。這意味什麼?從歐洲經驗來看,在跨境刑事追訴建立共同之人權標準,可帶來許多契機,但亦面臨不少挑戰。法諺云無救濟則無權利,當國際人權成為內國人民之權利,內國司法體系卻未能落實時,難免發生無從實現人權的基本問題。如果臺灣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期盼走向一套全世界所適用的共同人權標準的話,臺灣也無可迴避這個問題。 |
起訖頁 | 253-273 |
關鍵詞 | 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歐洲人權公約、跨境追訴、歐盟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401 (224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4010224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