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均等論與先前技術既存秩序之尊重──以先前技術阻卻為中心評最高法院一○一年度台上字第三八號民事判決及其下級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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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沈宗倫 |
中文摘要 | 均等論為專利文義侵害的創設性擴張,其主要目的為確保專利權人之公平保護。然而,均等論適用時本身無法區辨所納入權利範圍的技術內容,是否歸屬於先前技術所形成的既成秩序,抑或為專利申請日後衍生的新興科技。若均等論僅為公平保護的目的而給予機械式的解釋適用,實有不當干擾先前技術秩序的可能,進而產生牴觸專利法鼓勵創新本旨的危險。是故,先前技術阻卻常成為均等論適用的重要限制。本文嘗試以專利要件新穎性與進步性之法理為核心,探索先前技術阻卻於專利法的理論基礎,以及其適用之正當性與可行性。藉由我國司法實務發展的案例,重新檢討先前技術阻的功能與目的,盼能釐清均等論與先前技術既有秩序二者間的分際,促使先前技術阻卻之正確認知與適用。 |
起訖頁 | 225-244 |
關鍵詞 | 均等論、均等侵害、文義侵害、先前技術阻卻、新穎性、進步性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2 (223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12022301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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