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經濟學的展望──兩岸學者觀點」座談會會議紀錄(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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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月旦法學雜誌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傳統的法經濟學,特別是Posner法官的法律經濟學,主要是一種成本—收益考量,這其實是新古典經濟學的價格理論在法學領域的應用。對於經濟學研究而言,價格理論當然是最基本的核心理論,而成本—收益分析自然是經濟學和法經濟學研究中最重要的一種研究方法,但是對解釋真實世界(特別是變動頻繁的真實世界)的理論需求而言,這種方法論是不是就足夠了呢? |
起訖頁 | 240-259 |
關鍵詞 | 法經濟學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1 (222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11022201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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