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勞工救濟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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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鄭津津 |
中文摘要 | 由於勞資雙方在經濟力量上的落差,勞工不論是在爭取權益或是與雇主的對抗上均顯得弱勢。為使勞工得以在一個合理衡平的機制下進行救濟,申訴、訴訟、調解、仲裁與裁決等制度於是被建立。訴訟是勞工尋求救濟最傳統的方式,然而訴訟有曠日費時與成本過高的問題,訴訟外爭議解決制度正好可以彌補此種缺失。我國訴訟外勞資爭議解決機制主要係由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規範,本文以訴訟外勞資爭議解決法制作為論述之核心,介紹新制之主要內容,並予以檢視,最後提出改進之建議。 |
起訖頁 | 12-28 |
關鍵詞 | 勞資爭議、勞工救濟、調解、仲裁、裁決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1 (222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110222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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