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過失」在離婚損害賠償之連結與意涵──以非財產損害賠償為探討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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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呂麗慧 |
中文摘要 | 離婚法之「過失」概念,隨著我國破綻主義離婚法之導入,已不再限於具體之有責離婚事由,此種過失意涵之抽象化,亦表現在民法第一○五六條第二項因離婚而得請求之非財產損害賠償上,並造成該條項適用增加之可能,惟為使離婚之有責概念淨空,並貫徹刪除離婚損害之見解,若在法政策上認為婚姻破裂時應給予當事人慰撫金之請求權,或可不依離婚損害,而依離因損害之侵權行為請求之。 |
起訖頁 | 87-99 |
關鍵詞 | 離婚損害、過失、慰撫金、破綻主義、離因損害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10 (221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100221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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