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從實體法的觀點論家事事件法中之親生子女關係事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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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戴瑀如 |
中文摘要 | 本文由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作為現代親屬法制之基本原則出發,先審視實體法中以婚生推定與認領制度所確立父子關係之原理原則,究竟以真實血緣關係為依據,亦或以當事人成立實質家庭的意願為判準?之後,再以此一原理原則為基礎,探討已確立之父子關係,又應以何種訴訟加以解消為妥,進而檢討我國家事事件法上所規定之各種親生子女關係之家事訴訟事件類型是否適切,以及相關之程序規定,包括當事人適格;程序能力;程序監理人與親子鑑定程序等,是否能與實體法中之原理原則相互配合。 |
起訖頁 | 29-59 |
關鍵詞 | 家事事件法、婚生推定、認領、否認子女之訴、認領子女之訴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8 (219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080219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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