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股東會議案之投票棄權對表決結果的影響──自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更(一)字第七八號民事判決思考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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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洪秀芬 |
中文摘要 | 公司法明文規定,除公開發行公司之特別決議便宜方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股東會議案乃以出席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來議決通過。惟實務上股東會議案之表決有以反面表決方式為之,由於其只計算不同意票數,未確實計算同意票數,將使棄權票、提早離席未投票股東的股份都被認定為同意票,從而引發質疑,是否以此方式表決通過的議案係符合法律規定之「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的要求,也從而引發本文對棄權票在議決時的定位思考。 |
起訖頁 | 32-47 |
關鍵詞 | 股東會決議、棄權、反面表決、正面表決、表決權不統一行使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5 (216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050216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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