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研究參與者提供利益回饋之法理與實務問題──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之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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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何建志 |
中文摘要 | 立法院於二○一○年制訂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下稱「本條例」),並以第二一條規定強制利益回饋,成為世界首創立法先例。本條例利益回饋規定在法理及政策上值得檢討之處如下:一、牴觸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二、忽視科學研究性質多樣性;三、未規定利益計算方式與回饋方式;四、忽略稅法、醫療法財務法規競合問題。為使利益回饋制度更加完善,立法機關與行政主管機關宜檢討各種政策性與技術性問題,及早修法解決問題。 |
起訖頁 | 32-47 |
關鍵詞 | 生物資料庫、生命倫理、利益回饋、公平、正義、研究倫理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4 (21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040215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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