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與人體研究法之適用關係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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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范建得、林宛萱 |
中文摘要 | 生物檢體為有限的資源,對於生物醫學研究發展又有莫大助益,應當採取最有效的儲存、管理與運用方式,方符合研究參與者為公益目的而提供其檢體之原意。另考量現今人體研究活動越趨活躍,形成各式研究態樣,現行人體研究規範究應如何適用或適用上有何疑義,乃本文所欲釐清之問題。以下將分析「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下稱「管理條例」)與「人體研究法」之異同,再從生物醫學研究態樣,說明兩法競合情況與競合時應適用法律。 |
起訖頁 | 5-16 |
關鍵詞 | 人體研究法、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生物資料庫、生物醫學研究、倫理審查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304 (215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3040215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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