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立法準則、立法技術、立法常識 |
---|---|
並列篇名 | Featured Collection On Legislative Rules, Techniques and Common Sense |
作者 | 姚瑞光 |
中文摘要 | 近十餘年來,新設或修正法律頻繁,十之八九均非必要,僅為消耗預算而修法,並有假造理由而增設規定情事(見後文)。如不防止。後患無窮。蓋法律之制定(新設)或修正,必有制定或修正必要,始得為之,中央法規標準法(下稱「中標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甚明,此制定或修正之必要,即為「立法準則」(除憲法外,其位階較任何法律為高。 |
起訖頁 | 1-32 |
關鍵詞 | 立法準則、立法技術、立法常識 |
刊名 | 政大法學評論 |
出版單位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
期數 | 201406 (137期) |
DOI | 10.3966/102398202014060137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