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借地建屋爭議之調和與房地分離的權源自治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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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Reconciling the Disputes of “Land Loan for Construction” and the Autonomous Choice of Separate Ownership Between Land and Building |
作者 | 楊宏暉 |
中文摘要 | 借用他人土地建屋的情形,土地與土地上之房屋,自始即非屬同一人所有,當事人之間僅有債之關係之使用借貸契約作為利用權源,當嗣後有一方將其標的物之所有權讓與第三人時,基於使用借貸契約的相對性,房地分離下的產權衝突再度發生,究竟土地所有人可否對房屋所有人訴訟拆屋還地,是近來實務上的重要爭議問題,基於房屋的價值性與社會經濟利益,法院試圖調和房地所有人之利害關係,從類推適用租賃之規定,到援引誠信原則與權利濫用禁止作為解決問題之依據,均可見法院努力上的用心,學說上對此也尚未有一致共識。本文從實務判決與學說意見,討論處理本爭議問題的法律適用。基於私法自治,對於房地分離嗣後處分之風險,不管是土地讓與還是房屋讓與,當事人都還有預為防免的可能性,因此,有無法律保護的急迫性,非無疑問,故應儘量減少法院介入的空間,予以例外從嚴。 |
起訖頁 | 169-247 |
關鍵詞 | 借地建屋、買賣不破租賃、債權物權化、法定地上權、使用借貸、租賃、誠信原則、權利濫用、法律漏洞、Land Loan for Construction、 Rule of Leasing Overrides Sale、 Obligatory Right Turning into Property Right、 Legislative Superficies、 Loan for Use、 Lease、Good Faith、 Abuse of Right、 Legal Loophole |
刊名 | 政大法學評論 |
出版單位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 |
期數 | 201302 (131期) |
DOI | 10.3966/102398202013020131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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