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住民族文化符號作為創作元素(例如涉及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等)時,相關創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議題是受到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稱「原創條例」)與著作權法所規範,前者著重如何將相關使用收益流向部落,或特定或全體原住民族,其乃保障集體權益,而後者僅屬一般市民社會的無形財產權保護制度。